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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性年過40歲 每年應到醫院乳房篩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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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/09/21

【聯合晚報╱記者林進修╱台北報導】

隨著乳癌治療成效越來越好,乳癌防治口號也有變化,從早期的「六分鐘護一生」,近期的「三點不漏」,進階到最新的「護胸110、40beginning(開始)」。

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乳房外科主治醫師洪進昇解釋,「護胸110、40beginning」指的是女性只要年過40歲,就應每年至少到醫院接受一次10分鐘的乳房篩檢。

林口長庚醫院乳房外科主任陳訓徹指出,和歐美婦女比起來,台灣婦女罹患乳癌的平均年齡提前10年左右,因此必須提早啟動乳房篩檢,才能早期檢出乳癌,早期治療。衛生署提供45歲至69歲的婦女免費篩檢,若能提前到40歲,更能及早檢出乳癌,增加治癒率。

洪進昇表示,早期推出的「六分鐘護一生」,籲請婦女自行在家裡以手觸摸方式來檢查乳房,發現異樣再到醫院接受進一步的篩檢,但近年來發現,婦女自我檢查出異樣時,腫瘤組織都已超過2公分,錯過黃金治療時間,預後相對較差。如今改為每年到醫院接受一次乳房攝影或乳房超音波,可找出小到0.2或0.3公分的腫瘤組織,治療效果相當好。

洪進昇說,如果婦女原本就有乳房瘤或乳房囊腫,不管做乳房攝影或乳房超音波,健保都可給付,不用再付費。一般婦女則要自費,乳房攝影約2850元,乳房超音波約900元。



全文網址: 女性年過40歲 每年應到醫院乳房篩檢 - 婦科看診室 - 兩性健康 - udn健康醫藥 http://mag.udn.com/mag/life/storypage.jsp?f_ART_ID=414099#ixzz276IvpVaO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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